在網上隨意地到處走訪,
究竟碰上了多少人?
究竟互聯網是開拓了世界,
還是收窄了世界?
因為看了鄭丹瑞的blog,
想起了一篇舊文,
就是這樣而以。
小人物的自述(中六時期的一份文學功課)
這城市很大,
很大,
大得令我有點透不過氣,
大得把我擠壓得渺小。
在這城市裡每活一刻,
我就感到自己縮減了一分。
在這城市活過四十個年頭,
在鏡子裡,
我已看不清自己。
「我出門了。」
我特意的提高了嗓音,
好讓家中老母知道我外出上班,
也好讓我感覺自己的存在。
嗓子隱隱作痛。
小人物要發出大聲音,
受點痛楚,
也是活該的,
我想。
我慣常的把手挽膠袋勾在馬路邊的欄杆上,
並把從前熟悉的玩意拿了出來。
望著手裡厚厚的一疊樓盤宣傳單張,
我竟有點不知所措,
從十年前開始,
它們突然變得很陌生。
我怕拿著它們,
它們好像會把我吃掉,
它們好像看不起我。
十年來,
它們不斷地撒落在這城市的海面上,
要把城市的海水吸乾,
而我那些充滿戰慄的汗珠,
也不斷地把它們弄濕。
那一刻,
我有種莫名奇妙的喜悅。
從前,
街上人的影像都很清晰,
我很容易的便可把他們從群落中挑出來。
他們大多都樂意被我選中,
通常還會報我以一個「你選對人了」,
或「你眼光不俗」的眼神,
我用微笑導引他們步向示範單位的同時,
也不時托托那本已妥當的眼鏡。
我清楚知道,
這可使他們感到我的著緊,
從而增加他們對我的信心。
現在,
街上的人樣分為了兩類,
一類人的影像,
模糊不清;
另一類的影像,
變得比原來的更大,
大得使我懷疑自己不小心走進了大人國。
那些沒實底的幻影,
感覺很熟悉,
滿有親切感,
縱然容貌不易被記清,
但總有個面譜會在腦海中浮現。
反是那些「大人」,
從前他們的身影是那麼的細小,
在人群裡毫不起眼,
蹲在路旁抽煙的樣子,
叫人一看便心生厭惡。
但現在他們是如斯趾高氣揚,
我的眼裡只能看到他們粗獷的毛孔。
毛孔的縫隙,
隱隱洩出他們口裡鼻裡多餘的熱氣,
我好像快要被這熱氣溶掉。
手裡的單張好像只派出過十多張,
它們多是被無聊地在街上閒逛的年青人取走的。
他們,
環保地把它們扔進了廢紙收集箱。
我不想把手上的東西主動地遞到別人手裡。除了害怕,
我覺得沒此需要。
他們有需要買樓,
自會找地產代理。
會因為我手裡的一張彩色紙而去作數百萬的決定嗎?
不。
從前,
我的答案是,
會。
因為從前的人,
不理有沒有需要都買。
從前,
買東西,
不講需要,
包括物業。
因我的汗水而變得更重的紙張伴著我歸家的腳步,
步履與手挽膠袋的東西一樣沈重。
不像其他人,
我從不按自己家的門鈴,
反正是沒人會聽到的,
十二年前結婚的妻子在十年前帶著孩子走了,
家中只剩下耳朵不靈光的老母。
我打開冰箱活門,
看到裡面有一隻包裹了保鮮紙的白瓷碟,
保鮮紙上鋪滿了水蒸氣,
隱約看到是一尾吃剩一半的紅衫魚。
檯面上放著一碗飯和一碗湯。
我拿起湯,
細細的喝了一口。
原來,
我的影子要在那溫吞吞的泛著油的牛骨湯才能映得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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