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規律

如閣下很急時間/十分疲累,
這不要花(太多)時間閱讀下文:

上班以後,
真的很少再在這地方寫東西。

不是不想寫,
而是昨天今天明天的反差/落差實在太少。

什麼東西也好像/太過自然地發生,
甚至可幻想下周星期四下班的畫面。

我不想用刻板這個形容,
因為這個詞看來很負面。
而事實上有很多人十分喜愛/熱衷於這種生活模式。
我不想把他們認為是美好的事物無辜地被看輕/蔑視。

這是一種名為規律的東西。

習慣不寫東西也是一種規律。

這東西是很吊詭的。
你當然可刻意地使它出現,
但就算你什麼都不幹,
它還是會出現的。
因為什麼都不幹也是一種規律。

我想這是所有生物賴而為生的一項至關緊要的原素。

就如呼吸一樣。

但規律是意識層面的東西,
你只能認知它的存在,
無法規律地加增減少,
聽來和神一樣。
(有說,
神就是一切規律的創造者。)

問題來了,
究竟是神創造了規律給人,
還是人學神自我創造規律?

這問題和很多宗教問題一樣,
是想一輩子也不會發現答案...

算了,
這篇東西連我也看不懂...

p.s.
1.pattern能興一輩子大概與人們鍾情/無法擺脫規律有關。

2.規律可簡單地理解為重複做著一件事或嘗試重複做著一件事。

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虧欠

好像再沒有藉口讓自己躲懶/偷懶不寫東西了。

責無旁貸,
如果你真的還有那個夢。

再惰懶下去,
甚至/可能會忙了向自己道歉。

這種道歉文也不知打過多少篇/遍,
請不要繼續下去。

當然可視之為掙紮/爭扎文學,(想想那個是正字)
如果面皮還夠厚的話。

對不起了,
我要把你們都寫下來。
就請你們活得精彩一些!

豆根

桌上的黃花魚的鱗沒有刮得乾淨,
混上油及醬汁後顯得特別光澤。
房球根搶先把筷子往黃花魚夾去,
然後迅速放進大嘴裡。
縱然感到剛吞下的食物好像黏著些可能是魚鱗的硬塊,
他還是毫不猶疑用筷子夾起擺在飯檯另一邊的切雞塊,
然後又放進大嘴裡。

其實吃些食麼對現在的房球根一點也沒有干係。
在三十二至三十五歲期間,
他失去了賴而為生的味覺,
吃什麼都只吃到鹹豆根的味道。
醫生都沒有驗出他的味蕾到底出了什麼毛病,
只告訴他有幾隻快要掉下的蛀牙。
他知道食評家的工作絕不可丟掉,
除了吃以外,
他知道自己沒有其他專長。
幾次看病他也沒有拿藥便趕忙跑掉。護士亦因房球根虛報的聯絡資料而不能追回診金,
而給醫生籍詞扣減薪水。
(房球根每次都作不同打扮。)

編輯致電房球根,
要他在明天之前撰好今期飲食專欄稿件。
房球根連聲應好。
在電話的另一邊廂,
正看著房球根吃菜的酒家老闆正奇怪房球根吞吃的速度會否太快,
而不能吃得出餸菜的味道。
但礙著房球根的專欄的公認性和名氣,
他也沒有出聲過問。
但剛才看到他差點把手提電話也放進嘴裡的那刻,
他真的懷疑眼前的那人便是那能寫出讓讀者看完後立即有到那餐館吃飯衝動的文章的專欄食家。

房球根剛剛真的吃到了手提電話,
但他當然知道這種硬度絕不屬於食物,
很快便本能地把它挪移了一點。
眼前鮮豔奪目的餸菜與嘴裡鹹豆根的味道使房球根產生錯置的感覺。
他記不起究竟自己曾在那兒吃過鹹豆根,
而鹹豆根又是什麼模樣,
至乎他懷疑這鹹豆根只是他個人幻想的產物。

酒家老闆親自捧上甜點與房球根,
是一碗綠豆沙。
房豆根合上眼睛,
把綠豆沙遞到鼻子面前輕嗅,
嗅到鹹豆根的味道。
他強忍這種因不斷重複而變得討厭又莫名地複雜的味道。
他已經忘記了綠豆沙的熱度。

縱然感到嘴裡正塞滿了鹹豆根味道的流沙狀物質,
但他清楚鹹豆根的質感並非這樣。
他極力地幻想鹹豆根的味道,
質覺,
形狀,
顏色,
但一點大概也沒想出。
即使他用自己過於粗大的手指頭來回擦著眼睛,
但還是沒有任何影像。

酒家老闆以為這位著名食家出了什麼狀況,
擔心是食物導致食家不適,
急忙呼喊湊巧路過的侍應進來,
著他為房球根預備一杯熱茶。

房球根眼睛看到一些深綠的熟悉的東西。
這種東西不曾在外看過,
只在他發夢中看到這東西卡在身體某部位。
那個男人在他面前放下的一小碟東西,
他看得很清楚,
但卻嗅不出如何氣味。
房球根伸手去拿,
並放進大嘴裡。

這是什麼味道呢?
房球根向著酒家老闆問到。

這下可把酒家老闆難倒了。
自從自己幾經辛苦從廚子捱到當上一家酒家的老闆,
便刻意地不再想進廚房。
他發誓,
不要再和食物一起被蒸騰,
食物不是朋友,
只是生財的工具。
或者朋友都不是朋友,
只是生財的工具。

房球根看著酒家老闆想著出神,
心想這菜色原來大有來頭,
但自己竟然沒有個究竟,
越想越荒,
便猛把眼前深綠的熟悉的東西搶進嘴裡。

鹹豆根原來這般好吃,
酒家老闆看著眼前情景輕嘆道。




也忘了這是在何時寫的東西。
剛找出來,
就這樣子草草收尾作結。
(黑字為剛補上的結尾)

又感到餓了。

答案:掙扎。

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維港

在小學時曾經讀過香港之成功,
地利是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因素。
當中維多利亞港是被形容為水深廣闊,
方便大型船隻航行。

這些年,
維港闊度的變更是有目共睹的。
(灣仔海旁的臨時狗公園快將清拆,
傳聞會作填海之用)

*傳聞政府打算與大地產商合作建一天橋接通港島尖沙咀。

維港的聲譽/名聲是每下越況,
差點忘了她的任何好處。
(對任何事情,
我們都是這樣的)

好的,
維港是已經變壞了。

但是,
無論你口裡甚至心裡多麼討厭現在的維港,
當親身與她擦身的時候,
還是會替她拍幾張照片。

問題不出在口是心非。
只因有些人/事,
無論如何錯調/離譜,
你還是會抵唔住頸情不自禁好犯賤咁拋個身俾佢。

無得救。

p.s.
真想知道現在的教科書是怎樣形容維港。

*這是胡扯/胡趨的。

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你睇我唔好

被問及平時/平常有沒有看電視的習慣,
照樣的回答沒有。
(縱然/儘管/即使*你們經常硬說我是電視怪,
但我是真的極少看電視的。
是*有人會不斷地大聲/高聲地討論劇情
我的耳朵只是不覺意/自覺地聽到了一些無關痛癢的資訊/消息,
主要還是劇情)

然後她就說自己會看台劇日劇韓劇還有泰劇。
對,
是泰國的電視劇。

我知道她是要繼續說下去的,
就真心地裝出一副滿有興趣的樣子,
剎是期待地等她說下去。

日劇韓劇都很簡接,
就是不會直截了當。

韓劇整天哭哭啼啼,
演員們又木口木面,
劇情又慢得恐怖,
也看得下?
其實和日劇是近似的。
只是韓劇很著重細節,
有時描寫過度,
這就出了亂子。

哦,泰劇也看?
你懂泰文?
不懂啊,
不過也估到七八成的。
他們的劇集很好看啊!

哈,是嗎...
是啊,
其實看外國劇也會看到很多文化。
你看看他們怎樣生活,
就知道他們心態如何。
像韓劇和泰劇,
他們的有錢人要shopping,
都是到香港除景的。

日本就在隔離也不去(指韓國)
她們的國情就是...
也是,
她們很愛互鬥/互拼/互相比較的。
(連忙/荒忙接上嘴,
為掩飾那白痴的問題...)
她們看香港就是一個好地方啊,
只是香港人...(下刪百字)

(果是旅遊發展局的人)

在對話中,
她不斷笑說,
至乎強調自己很婆仔/小女人/典型師奶仔。
這就算了,
她竟然問我是不是宅男。
What the Fuxk.

跟長輩對談真的獲益良多,
代價只是被掘苦一下,
還算划算的。

後記:
下了的士才記起遺了相機在車上,
追了兩個街口總算截到了。
上氣唔接下氣地跑回公司,
她又笑笑口說:
「追不到也不打緊啊,
剛才開了單,
有車牌號碼,
找馬路的士/馬路天使幫忙就行了。
一樣可以搵到。
算了,
年輕人就當做做運動吧。」

聽她的語氣;
看她的樣子,
好像是在怪責我尋回相機,
導致她不能打上馬路的士/馬路天使找葛文輝幫手搵相機...

What the Fuxk.

*你們包括:
像消失/隱形/失蹤了的丁尚言;
黃曉,
還有不能盡錄的朋友:
欽哥熊貓等。

*有人:
那些說話聲浪過大/極大的家人。

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

象

以下內容,
不適合喜愛象的人士觀看。

自實習以來,
每天都由崇光經維園到萬國寶通中心上班。

返工經維園;
放工經維園,
都沒發覺直至今早才看到的那頭象。
很邪門。

好既唔靈醜既靈。

沒打算形容那頭象的樣子。
因為我根本就沒有好好/認真/仔細地看清楚。
硬說也是騙你的。

是時候說說象的壞話。

無論是迪士尼童話裡的小飛象Dumbo還是現實中的象,
都十分笨/蠢。
(小飛象其中一個常作的動作便是用自己的一雙大耳蓋住自己的眼睛。
很白痴的動作)

傳聞養象的人在象身型和力氣都還小的時候,
會用一根大木柱拴住小象的腳跟。
小象幾次拉扯不動,
便放棄了。
到小象長成大象,
養象的人甚至會用一條比較小的木柱取代原來的大木柱,
反正牠們就一直以為自己逃不了,
壓根兒也沒想過要掙扎。
這就叫徹頭徹尾的放棄。

大象的眼淚裡的蘿西是蠻討人歡喜的,
但我還是不會喜歡象。

原因是,
從前的今日睇真D城市追擊裡出現的象鼻人象族崇拜真的把我嚇怕了,
就像大木柱嚇怕了小象一樣,
都是童年陰影。

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

有一陣子,
很愛用~。

我對~的解釋是:
蠻不錯/也好/很好;
嗯/就是這樣子;
無可無不可等。

由於~的多用途,
使用的頻率自然很高。

可能是~的曝光過度,
有日,
突然對這彎彎的曲線很反感/厭惡/憎惡,
每次想用也會渾身不自然/自在。

放心,
我只是討厭自己用~,
閣下用~與否,
適/悉隨尊便。(想想那個是正字)

p.s.
1.)XD,= =,--''等也盡量不再使用,
總覺得這些符號有點無聊。
對,
是無聊。

2.)家裡的怪獸老早知道我很討厭看見那些表情符號,
在每次發短訊給我也特意/刻意/專登加上,
後來還發展到不斷發一些只含動態表情符號的短訊給我。(即是一隻/粒字都無的那種)
直至換上一部連拍照功能也沒有的Nokia,
問題才徹底解決。
(因為手機不能顯示/解讀動態表情符號,
真是聰明的手機)

答案:悉隨尊便。

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世界真細小

在網上隨意地到處走訪,
究竟碰上了多少人?

究竟互聯網是開拓了世界,
還是收窄了世界?

因為看了鄭丹瑞的blog,
想起了一篇舊文,
就是這樣而以。

小人物的自述(中六時期的一份文學功課)

這城市很大,
很大,
大得令我有點透不過氣,
大得把我擠壓得渺小。

在這城市裡每活一刻,
我就感到自己縮減了一分。
在這城市活過四十個年頭,
在鏡子裡,
我已看不清自己。

「我出門了。」
我特意的提高了嗓音,
好讓家中老母知道我外出上班,
也好讓我感覺自己的存在。
嗓子隱隱作痛。
小人物要發出大聲音,
受點痛楚,
也是活該的,
我想。

我慣常的把手挽膠袋勾在馬路邊的欄杆上,
並把從前熟悉的玩意拿了出來。
望著手裡厚厚的一疊樓盤宣傳單張,
我竟有點不知所措,
從十年前開始,
它們突然變得很陌生。
我怕拿著它們,
它們好像會把我吃掉,
它們好像看不起我。

十年來,
它們不斷地撒落在這城市的海面上,
要把城市的海水吸乾,
而我那些充滿戰慄的汗珠,
也不斷地把它們弄濕。
那一刻,
我有種莫名奇妙的喜悅。

從前,
街上人的影像都很清晰,
我很容易的便可把他們從群落中挑出來。
他們大多都樂意被我選中,
通常還會報我以一個「你選對人了」,
或「你眼光不俗」的眼神,
我用微笑導引他們步向示範單位的同時,
也不時托托那本已妥當的眼鏡。
我清楚知道,
這可使他們感到我的著緊,
從而增加他們對我的信心。

現在,
街上的人樣分為了兩類,
一類人的影像,
模糊不清;
另一類的影像,
變得比原來的更大,
大得使我懷疑自己不小心走進了大人國。
那些沒實底的幻影,
感覺很熟悉,
滿有親切感,
縱然容貌不易被記清,
但總有個面譜會在腦海中浮現。
反是那些「大人」,
從前他們的身影是那麼的細小,
在人群裡毫不起眼,
蹲在路旁抽煙的樣子,
叫人一看便心生厭惡。
但現在他們是如斯趾高氣揚,
我的眼裡只能看到他們粗獷的毛孔。
毛孔的縫隙,
隱隱洩出他們口裡鼻裡多餘的熱氣,
我好像快要被這熱氣溶掉。

手裡的單張好像只派出過十多張,
它們多是被無聊地在街上閒逛的年青人取走的。
他們,
環保地把它們扔進了廢紙收集箱。

我不想把手上的東西主動地遞到別人手裡。除了害怕,
我覺得沒此需要。
他們有需要買樓,
自會找地產代理。
會因為我手裡的一張彩色紙而去作數百萬的決定嗎?
不。

從前,
我的答案是,
會。
因為從前的人,
不理有沒有需要都買。
從前,
買東西,
不講需要,
包括物業。

因我的汗水而變得更重的紙張伴著我歸家的腳步,
步履與手挽膠袋的東西一樣沈重。

不像其他人,
我從不按自己家的門鈴,
反正是沒人會聽到的,
十二年前結婚的妻子在十年前帶著孩子走了,
家中只剩下耳朵不靈光的老母。

我打開冰箱活門,
看到裡面有一隻包裹了保鮮紙的白瓷碟,
保鮮紙上鋪滿了水蒸氣,
隱約看到是一尾吃剩一半的紅衫魚。
檯面上放著一碗飯和一碗湯。

我拿起湯,
細細的喝了一口。
原來,
我的影子要在那溫吞吞的泛著油的牛骨湯才能映得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