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見字知人人如其字字即人之衣冠的說法,
大概是真有其事的。
說了好幾百年的道理,
即使沒有科學驗證,
但經過這麼長的歲月,
也已經練成了精了吧。(很神怪的比喻...)
而那個字寫得像打字機打出來般的朋友(名字也太長了吧,以下將簡稱W)人也是很規矩的。
這個也不難猜度得到。
但還是列舉一些例子吧。
1.)中二時W已經會用日程記下大大小小的小測大測交功課收功課時間。
我可是到了中六那個很流行用無印良品那啡色薄皮記事薄的時期才作狀地買了一本,
然後剎有介事地(即是作狀)記下一些重要的日子。
那時總是認為沒有填滿那本薄薄的記事薄,
人生就不夠厚度的樣子。
真是無聊的想法。
2.)W好像從來沒有出過貓。
很厲害的傢伙!
我現在想。
真麻煩的傢伙...
我當時想。
真有夠規矩的一個人。
W年紀很小的時候曾到過澳洲留學,
回來的時候很慶幸地英文很好。
(*到過外國留學也不等如英語就會好的。
如果只一直待在唐人街英語就未必好了。)
而我就讀的那所中學的成績計算方法是特重英文成績的,
所以W的成績很好。
當然也因為W是個很用功也很規矩的人。
但成績好的同學還是會和成績差的同學當成朋友的。
就和日本漫畫裡的校園青春情節一樣。
也很久沒有見過這個朋友了。
還是在澳洲學習駕駛飛機嗎?
p.s.
1.雖然W很規矩,
但很容易就會被(我)激怒,
好像是很情緒化的樣子。
駕駛飛機好像不太安全...
哈哈,
如果他看到我這樣寫,
恐怕又會被激怒了。
2.現在的人已經很少時候會書寫,
字也因此變得沒以前的寫得好。
那麼人也會跟著變質嗎?
3.差點忘了。
W長得很像熱鬥小馬!
這可是連他本人也承認的。
*好像大部份來港多年的外國人也沒想過要學廣東話似的。
為什麼我們到外國要說英語,
但他們到我們的地方就不跟我們說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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